8月1日起实施!事关住房公积金
来源:哈市数管公共服务平台 |
时间:2023-07-28 09: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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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该中心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政策公告,《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的通知》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带押过户”贷款业务适用于卖方已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本部办理了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存量房,买方申请公积金贷款除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规定外,还需要同时满足买方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贷款、交易的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等政策要求的办理条件。
这一政策的出台,卖方无需提前结清原公积金贷款解除抵押即可交易并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免去了职工自筹资金先行还款等资金顾虑,切实减少存量房交易环节、有效减低买卖双方职工交易成本,提高存量房流转效率,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哈公积金中心陆续出台了“商转公”贷款、二孩以上家庭租房提取、同城转移接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试点范围等多项便民惠民政策,为哈尔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转自:黑龙江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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