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建设成绩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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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在普洱太阳河自然保护区,沿着一条小路走到深处,一棵棵高大壮观的板根植物映入眼帘,这是属于热带雨林的一道奇观。保护区管护局鱼塘管护站站长李忠文介绍,保护区内优越的生态环境孕育了丰富的珍稀动植物资源,野生亚洲象也是保护区内的常客。

为更好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太阳河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多措并举,在周边乡(镇)、村寨加大宣传力度,与村民签订共管协议,定期召开共管会议;在整个保护区内安装红外相机,全天候监测野生动物活动情况;聘请周边村民为护林员,共同参与生态保护。

守护好北回归线上的生态绿洲,普洱市自然保护地面积超30万公顷,建立国家级、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区18个,国家湿地公园1个、国家森林公园3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4个县成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同时,普洱不断推进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建设良好栖息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体系,全市各个保护区内的野生动植物数量逐年增加。普洱市90%以上的生态系统类型和80%以上的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亚洲象等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成效明显。

守护良好栖息环境,普洱市实施过硬的生态建设举措。强化国土空间管控,积极构建“三线一单”管控体系,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5.9%。生态公益林面积优化为1295.85万亩,累计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72.23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14.9万亩。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累计完成营造林540.13万亩,其中,造林338.97万亩,营林201.16万亩,义务植树5609万株。在全省率先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把近2000户8000多人迁出了生态功能区。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6年评定为优,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守护良好栖息环境,普洱市构建严格的生态保护机制。编制实施全国第一个绿色经济考评体系,编制实施涉及34个重点行业的绿色产业发展地方评价规范及技术标准,推动存量经济绿色化改造、增量经济绿色化构建;制定实施了《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迈山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在全省率先开展县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绿色检察”制度,提起全省首例生态公益诉讼;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成立全省首家绿色经济担保公司、绿色金融服务公司,在全省率先开展森林火灾保险与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捆绑共同投保。2011年以来,普洱市累计投入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资金1.3亿元,受益农户9万余户。(云南日报 记者沈浩 胡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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